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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条恢复和扩大消费政策举措、10项税费优惠政策.……本周这9件民生大事重要!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本站原创 来源:本站原创

  

1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有关到期阶段性政策的后续安排

国务院总理李强7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有关到期阶段性政策的后续安排。会议指出,对今明两年到期的阶段性政策作出后续安排,对于企业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安排好投资经营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延续政策项目多、涉及领域广,延续时间长,契合企业期待,要认真做好宣传解读,全面抓好推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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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等

2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核准山东石岛湾、福建宁德、辽宁徐大堡核电项目

国务院总理李强7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核准山东石岛湾、福建宁德、辽宁徐大堡核电项目。会议强调,安全是核电发展的生命线,要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建设新机组,按照最新安全标准改进已建机组,强化全链条全领域安全监管,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国产化水平,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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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等

3 恢复和扩大消费20条政策举措出台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措施共六个方面、20条政策举措。一是稳定大宗消费。《措施》明确提出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措施、畅通二手车市场流通、加强汽车消费金融支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家装家居和电子产品消费等。二是扩大服务消费。引导各地因地制宜优化餐饮场所延长营业时间相关规定,支持餐饮消费持续复苏并带动就业。优化演出赛事活动审批程序,增加文化体育休闲消费供给。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等。三是促进农村消费。开展绿色产品下乡、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等政策。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鼓励特色产品进城,推动乡村承接更多城镇消费需求,提高农村居民消费能力等。四是拓展新型消费。丰富应用场景,加快传统消费数字化转型,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更多消费领域融合应用,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消费市场等。五是完善消费设施。有效提升和改善消费条件,帮助群众更方便、快捷、舒心地消费和购物等。六是优化消费环境。全面开展放心消费行动,完善重点消费领域服务标准。有序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和隐性壁垒,持续完善促进消费长效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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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

4 28条举措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发布《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围绕5个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在促进公平准入方面,《通知》提出,在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中,选取具有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清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攻关,牵头承担工业软件、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基因和细胞医疗、新型储能等领域的攻关任务。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推出平台企业“绿灯”投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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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

5 这些税费优惠政策延续

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10项税费优惠政策进行部署安排。将4项阶段性政策,在优化完善并加大支持力度的基础上,统一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0万元。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由授权地方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调整为统一减半征收。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次扣减增值税等税费的限额,由每户每年12000元调整为每户每年20000元。对应届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次扣减增值税等税费的限额,由每户每年12000元调整为每户每年20000元。

此外,将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小额贷款税收优惠、融资担保及再担保税收优惠、借款合同税费优惠、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创业投资税收优惠6项阶段性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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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这些税收优惠执行到2027年底

6 两部门紧急预拨4.5亿元支持京津冀防汛救灾

针对近日京津冀地区受台风“杜苏芮”影响水利工程设施损毁情况,8月4日,财政部、水利部紧急下达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4.5亿元,支持北京、天津、河北3省(市)抓住“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全力开展受灾地区堤坝、水库、涵闸、泵站、河道工程等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相关工作,确保各项防汛救灾措施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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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水利部紧急安排4.5亿元水利救灾资金

7 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更新

近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原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形成了《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办法》强调补助资金用于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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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丨两部门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8 五部门组织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的通知》。将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建立“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对接协作机制,摸清产业链上中小微企业名单,了解企业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结合产业链特点,立足业务特长,“一链一策”提供有针对性的多元化金融支持举措,优质高效服务一批链上中小微企业,持续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度和可得性,加大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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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等五部门组织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

9 因灾返贫风险农户 可先落实帮扶措施

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各地区要加强监测排查,深入分析研判。聚焦监测对象、低收入人口、收入明显下降以及支出负担骤增的脱贫人口和易地扶贫搬迁群众,通过面上排查和点上解剖等方式搞好跟踪监测。深入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影响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切实运行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及早发现干预,简化程序手续,务求精准施策,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对有因灾返贫风险的农户,符合政策规定的,可通过设立绿色通道先落实帮扶措施再及时完善手续,切实防止因灾返贫。